各班级:
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,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。今年将开展第九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杭师大〔2016〕27号)的要求,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参评者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,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特别优秀;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,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;至少获两次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(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),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2.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(含)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(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),团队限排名第一者。
三、评选名额
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。
四、评审办法
1.学院推荐。学院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,推荐1-2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。请各同学于5月6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中电子稿发送至hznujgtxxx@163.com,纸质稿正反打印,一式一份,交至恕园1-712,联系人:魏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28867067。(文件名格式:学院—班级—姓名—经亨颐奖学金.doc)。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最终推荐人选。若符合条件的同学人数较多,将于5月8日左右进行公开答辩,申请同学可提前准备6分钟左右的自我展示时间参加答辩。
2.学校初评。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,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,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,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。
3.学校终评
(1)网络投票。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,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。
(2)答辩评审。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,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,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。
4.校内公示。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加强宣传发动。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的最高荣誉奖学金,各学院要加强宣传,广泛发动,扩大影响,确保推荐最优秀的学生。
2.严格资格审查。各学院要按照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,加强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,确保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申请材料的真实可信,并符合评奖条件。
3.申报材料齐全。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、个人事迹材料、评选条件应证材料(如:体测成绩等)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(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)。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。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;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,能体现该学生的风采,用Word格式,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,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,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;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;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,并装订成册;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(竖向,大小为2MB)各一张。
附件2.杭州师范大学第九届经亨颐奖学金获推荐情况汇总表(模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