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营造优良学风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9—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
1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》(杭师大〔2011〕146号)和《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杭师大〔2019〕33号)等相关办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。
2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杭师大学〔2016〕27号)、《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杭师大学〔2019〕34号)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等的相关要求,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3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》(杭师大〔2011〕150号)和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杭师大学〔2019〕61号)的规定,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。
4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》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,学院有3个名额,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自荐工作。
5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》(杭师大〔2007〕126号)、《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》(杭师大〔2007〕125号)的规定,做好“文明班级”和“优良学风班”的申报工作。
6.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》(杭师大学〔2014〕55号)、《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》(杭师大学〔2014〕56号)的规定,做好评比自荐工作。
二、报送材料及要求:
各班级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各项评比,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,请按统一格式要求(具体格式见附件)。电子稿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:hznujgtxxx@163.com;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恕园1-712魏老师处,上交时间截至9月30日下午16:30点,过期不候。
各班要按照“评选条件公开、评选名额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”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。关于单项奖、特别奖、三好学生、文明班级等奖项的申请条件和办法见学生手册。如有不明事宜,请与魏老师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,魏老师联系电话:0571-28867067,学习部联系电话,鞠同学:19106856968,黄同学:19106850303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19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