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毕业生:
为做好2017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,根据学校要求及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及比例
推荐对象为2017届本科毕业生。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%(按照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数计算,博彩网站推荐 获得53名校优名额。各班按照人数15%比例推荐,四舍五入取整,最终超出校规定名额的,采取积分末位淘汰);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,按全院毕业生总人数4%的比例推荐(人数四舍五入取整,共14名,以积分高低为依据推荐)。
二、推荐条件
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杭师大〔2008〕163号)和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办法(2017届)》规定条件推荐。
三、程序和要求
1.根据文件精神,总成绩在班级前25%的同学已经在附件中以红色标出。请相关同学进一步对照条件积极申请。其他学习成绩未达基本要求,但是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同学,也对照评选办法中推荐条件第9条款,进行申报。
2.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条件要求,填写《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并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电子件(拍照或扫描件)以图片格式,与登记表一起打包,登记表内的主要事迹不要附页,请于11月17日前务必将电子稿登记表和证明材料以“班级-姓名”命名发送至hznujgtxjy@163.com邮箱,联系人:丁老师 0571-28867065。
3.各班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,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学院将按照实际积分进行排名,并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、校级优秀毕业生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,由学院审核,并公示3天,上报学校审批;
4.未尽事宜请和学院学工办丁老师联系:0571-28867065;
5.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评比的荣誉和获奖情况可算在内,证书不必附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
2016年11月1日
附件1:经济与管理学院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办法(2017届)
附件2: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