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、同学:
为迎接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新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,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“创新型、实践型、复合型”人才的培养目标,营造学院创新创业氛围,培养同学们创新意识,弘扬创业精神,提高就业创业能力;鼓励经济困难的同学参与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工作之中,体现“资助和教育相结合”的工作理念,决定举办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创新创业大赛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决意创新 敢于创业 挑战自我 放飞梦想
二、活动时间
2015年4月23日—12月1日,一年一次定期评选,成为学院制度化、周期性的大赛,建立推动创新创业、促进学科竞赛的长效机制。
三、参赛对象
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
四、参赛方式
1. 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创新创业项目,组成一支优势互补、团结协作的竞赛团队(鼓励跨专业、跨年级、跨学院组队),以团队的形式参赛,团队负责人须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;参赛团队的人数不限(学科竞赛类建议不超过5人),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参赛作品。
2. 参赛项目均为创新创业类,具体可以是学科竞赛类、创业类、发明制作类及创新型公益项目等。
3. 实体、网络创业类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、创业实践的基础上,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社会的完整、具体、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,字数不少于5000字,要求分别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版;挑战杯及其它学科竞赛类提交项目申请书、获奖证书;专利类提交相关证书。
4. 学科竞赛类课题参照“挑战杯”要求: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。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六个学科内。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、b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(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)。
5. 参赛作品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推荐,经学院团委办公室审核确认,立项作品将在学院网上予以公布,立项的项目学院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助。
五、指导机构及选拔程序
学院将成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对“旭日杯”竞赛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。
选拔程序:
1. 团队负责人申请,并填写《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》;
2. 指导老师签字推荐;
3. 学院团委办公室通过;
4. 学生会科研创新部建档备案。
六、大赛流程
2015月4日23日----5月14日,学生自行到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打印,电子稿发送至
2015月5日15日----5月20日,大赛组委会进行初评,确定立项项目。
2015年9月中旬,中期检查。
2015年11月1日-----11月15日,专家评议加外场投票,创新创业10强产生。
2015年11月16日----12月1日,现场答辩专家评议,评选出各个奖项。
评选规则:
1. 实体类创业:实体店铺形象展示+店铺营业额(按比率折算)+现场答辩
2. 网络创业类:创业创新成果展示+现场答辩+信誉度
3. 学科竞赛类:参照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
4. 科技发明:证书+实物展示+现场答辩
注:网络投票(学院微信平台)环节,所有参赛团队可自行拉票。
八、大赛奖项:
大赛设立一等奖项目一项,二等奖项目两项,三等奖项目三项,优胜奖若干;创业导师奖一名,创新导师奖一名。
除上述现金奖励外,学院还将推荐获奖项目进入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区、配备专业教师加强指导、推荐申报参加浙江省或全国挑战杯竞赛,择优进一步资助等。另外大赛组委会对获奖团队颁发相应证书,每个获奖团队可推荐一名成员获得二类学分。
九、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组委会办公室: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(仓前校区恕园21号楼615室)。联系人:陈冰,联系电话:28867067,E-mail: cbyb304@163.com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15年4月23日